概念
定义
贷款证loan certificate (card)是由人民银行向申请办理贷款证的企业颁发的,是企业向银行借款所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书。实行《贷款证》制度对金融机构的意义是:提高贷款透明度,降低信贷风险;便于银行管理好信贷资产质量;帮助金融机构清理风险贷款。
对象
贷款证是由人民银行向申请办理贷款证的企业颁发的,是企业向银行借款所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书。实行贷款证制度对金融机构的意义是:提高贷款透明度,降低信贷风险;便于银行管理好信贷资产质量;帮助金融机构清理风险贷款。贷款证由深圳首创,1991年和1995年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分两次向全国组织推行,直至后来演化成为今天业已成熟的全国“贷款卡”制度。作者时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特区分行调查统计处处长,正是贷款证的组织实施者,对当时情况有最直接的了解,亦两次赴北京向人总行领导作过汇报。
背景
任何一项创新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必有其客观的社会历史背景。贷款证之所以在深圳特区诞生,也与这里特殊的经济环境、金融条件分不开。经过半年紧锣密鼓的酝酿、讨论,深圳贷款证 制度于1991年4月1日正式颁布实行。这是特区经过十年艰苦创业,探索出的一项加强信贷管理、深化金融改革的重大措施
任何一项创新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必有其客观的社会历史背景。同样,贷款证之所以在深圳特区诞生,也与这里特殊的经济环境、金融条件分不开。
众所周知,深圳是我国建立最早的一个经济特区,建设之初就明确提出特区经济建设坚持以“四个为主”的指导方针,即:建设资金以吸收和利用外资为主;经济结构以“三资”企业为主;企业产品以出口外销为主;经济活动在国家宏观指导下以市场调节为主。
随着深圳经济建设的突飞猛进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深圳金融体制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其中,打破专业银行分工限制,实行业务全面交叉,即是一项重要内容。这项改革适应了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和改革的内在要求,企业可以自由地选择银行,银行也可以自由地选择企业。
但也带来一些问题,在深圳表现最突出的是:有些企业利用多头开户、多家贷款和目前信贷管理不严的条件,从多家银行套取贷款,不合理地占用了一些资金,既影响企业的资金效益,又影响特区资金周转,致使一些资金不能用在刀刃上。也有个别银行与企业有关人员相互串通勾结,以贷谋私,造成一些国家信贷资金的损失。另外从全国来看,实行业务交叉削弱了银行对企业信贷和结算的监督与管理,容易形成消费和投资膨胀,从而使金融杠杆在执行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的职能难以有效发挥。尤其是随着几次通货膨胀的发生,全国金融界对实行业务交叉的做法、利弊展开激烈讨论,最后导致国家在1988年治理整顿中开始清理企业多头开户,采取了限制性措施。
再从其他方面看:一是改革开放,经过10年的艰苦探索,深圳在计划、财税、金融、外贸、物资、物价、劳动工资、企业所有制改造及管理体制等多方面进行了综合、系统的改革,虽然目前可能还存在许多不协调、不完善的地方,但与其他省市相比较确也不可同日而语;二是商品经济发展,目前深圳经济以市场调节为主,有97%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价格已放开,直接进入市场流通;三是外向型经济,深圳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目前外销产品比重已超过全部工业产值的60%。在这种情况下,指望采取计划经济条件下“一家企业开一个账户,到一家银行贷款”的管理方法,显然是行不通的。但加强管理又是必须的,应该说,改革开放越深入,商品经济越发达,加强管理越重要。四是从主观上考虑,虽然实行业务交叉存在一些弊端,但我们更要看到它的主流。最好的解决办法,不是走回头路,而是在前进了的基础上克服和消除消极作用,发挥其积极作用。
贷款证的内容
1.发证记录和年审记录;
2.企业概况;
3.银行存款户开户记录;
4.贷款余额情况登记表;
5.贷款发生情况登记表;
6.异地贷款发生情况登记表;
7.企业提供经济担保情况登记表;
8. 企业资信评估记录;
9.备注。
颁发的对象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借款人,必须向其注册地区人民银行发证机关申领《贷款证》。一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本《贷款证》。对于大型、跨地区企业集团下属的分支机构,已由其所属的一级法人授权,具备二级法人资格的,在《贷款证》发放和管理中视同企业法人,也应申领《贷款证》。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权申请办理《贷款证》。
申领须知
(一)申领贷款卡的企业(单位)、个人,在市政府网站上下载《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填报数据拷盘后,到注册地人民银行办理申请领卡手续。
(二)不同类型借款人携带下列证件到人民银行办理申请领卡手续:
1、企业办卡指南
⑴《贷款卡申请书》;
⑵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限于法人企业授权的非法人企业)原件及复印件;
⑶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企业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
⑹领卡时上年度及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并须加盖公章;
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⑻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⑼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
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⑾国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⑿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⒀企业法人章程;
⒁如法人代表为境外投资者且授权境内人员全权处理相关事宜时,该企业除带上述资料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卡指南
⑴《贷款卡申请书》;
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上级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⑶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领卡时上年度及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并须加盖公章;
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行政机关筹建办公楼、医疗卫生部门购买设备等融资需要;敬老院等由民政部门批准的经营性社区类组织;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村级经济组织等机构请比照事业单位办理领卡手续,并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4、符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借款人条件的证券公司;经核准有担保业务的金融类企业法人授权的经营性金融机构等请比照企业办理领卡手续,并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5、个人办卡指南
⑴凡个人作为担保方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担保时须办理贷款卡。
⑵申办者在市政府网站上下载《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填报数据拷盘后,携带以下证件,到注册地人民银行办理申请领卡手续:
①《贷款卡申请书》;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贷款意向书。
中国人民银行对上述资料审验无误后,从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核发贷款卡。贷款卡由领卡单位、个人自行保管。
其他资料
贷款卡发放与管理机关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授权,人民银行各城市中心支行及所属支行是贷款卡管理机关,负责发卡、延续和各项监督管理。贷款卡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发给借款人或担保人用于企业征信系统的磁条卡,是借款人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资格证明。贷款卡记录了贷款卡编码及密码,是商业银行登录“企业征信系统”查询客户资信信息的凭证,取得贷款卡并不意味客户能马上获得银行贷款,关键看企业的资信状况是否满足贷款银行的要求。
与金融机构发生哪些业务
必须凭贷款卡办理
1、凡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展期,以及办理信贷登记范围内的其他信贷业务,如承兑汇票的签发、信用证的开立、银行保函的开立及解除和授信额度的增减、期限变动等,均须由借款人持贷款卡到金融机构办理。如涉及担保业务的,还应同时将提供担保的企业贷款卡一并送贷款金融机构。
2、办理业务前,金融机构必须凭贷款卡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借款人资信情况查询;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登记。
3、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查验借款人贷款卡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五天。
中小企业申请贷款卡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8、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9、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10、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贷款证的使用
企业领取贷款证后,方有资格办理借款还款手续。
企业申请借款时,金融机构信贷部门必须查验借款企业的《贷款证》。决定向其贷款后,信贷人员须在贷款证上逐笔登记,并签字盖章。
企业归还贷款时,应持金融机构会计部门填制的贷款偿还凭证和贷款证,到金融机构信贷部门及时做还款记录。信贷人员须在贷款证上逐笔登记,并签字盖章。
企业申请贷款展期,信贷部门批准后,信贷人员须在贷款证上逐笔记录,并签字盖章。
信贷部门办理保证贷款时,必须同时查验保证企业的贷款证。决定办理保证贷款后,信贷人员须同时在被保证企业和保证企业贷款证上逐笔登记,并签字盖章。
企业归还保证贷款时,借款企业应及时通知保证企业持其贷款证到信贷部门做核销登记,由信贷人员签字盖章。
企业在注册地以外城市金融机构办理借款还款手续,要持其所在城市发证机关颁发的贷款证按上述相同程序在异地贷款栏中登记。
资信评估机构对企业评级,并在企业资信等级记录栏中记录后,应加盖公章。资信评估机构对企业作出的资信等级评定结论,可作为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贷款的参考依据。
贷款证不得出借、出租、转让、涂改、伪造。
金融机构信贷部门查验企业贷款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5天。
推行问题
199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为了对信贷领域实施宏观调控,在全国范围开始推行企业贷款证制度。贷款证是一种信贷资金风险防范的新的管理手段。但基层单位推行以来,进展速度显得相当迟缓。据某县人行统计,从发证到现在,共办理贷款证25户,尚未办清的16户,只占几家商业银行应办证企业的2%左右。
分析这一年来的情况,贷款证在基层推行步履艰难的主要原因是:
宣传工作乏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与企业二者是唇齿相依的关系。企业通过银行的贷款支持发展壮大,银行效益通过企业资金的有效运转得以实现。推行贷款证制度,一方面可增加银行间贷款业务的透明度,减少放款的风险,也为中央银行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另一方面,可有效地提高企业的信用意识,促进企业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合理、有效地运用信贷资金。但据某县人行近期对金融机构业务检查中了解,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不仅有的企业财务人员对此项工作有关知识知之甚少,甚至一些金融机构的信贷人员对开展此项工作的意义也认识模糊。
商业银行缺乏信心。由于贷款证透明度高,一旦推行开来,银行本身的信贷业务状况必将暴露在同业其他金融机构及人行面前。尤其是有个别金融机构违法经营,违章操作,面对贷款证更会感到如芒刺在背,上下左右都会感到不舒服。基于上述心态,一些商业银行对办证工作不积极,表现为或坐等上门,你来我就办,不来就不办;或只是满足于打个电话、发个通知,至于企业是否已办理了贷款证则不再追究。最近某县人行对金融机构业务检查中发现,有些机构在近期依然对无证企业放款。由于商业银行对贷款企业不作硬性要求,导致了贷款企业认识上的误区,认为贷款证可办可不办。
贷款企业存有偏见。在目前企业资金吃紧呼声日高的情况下,大多数企业已到了只有靠银行贷款来维持生计的地步。为了不至于在“一棵树上吊死”,以期获得多家贷款,企业当然不愿将企业本身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效益状况通过贷款证暴露给银行,尤其是一些经营效益差、连年亏损的企业更是如此。
贷款证作为一项新的信贷管理手段,对提高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伴随银行商业化进程必将推行开来。从目前情况看,应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才能加快发证进度。
主要作用
加强金融管理的手段
其一,贷款证是加强金融、信贷管理的强有力手段。由于深圳对企业在银行开户和贷款不加任何限制,企业便到处开户和贷款,少则几家、十几家,多则几十家、上百家。最后造成:对一家企业开户和贷款,没有任何一家银行或一个其他部门可以搞得清楚;有些贷款多的企业,甚至自己也搞不清究竟开了多少户、贷了多少款。有些不法分子就利用这些条件作案,案发后都无法追寻、查清,个别的还骗取贷款携款外逃。贷款证实行后,企业贷了多少款,从哪家银行贷的,由谁审查批准的,等等,一查贷款证就一目了然。
健全了相互的制约机制
其二,贷款证健全了银行之间相互制约机制。贷款证真实反映企业贷款情况,不仅对企业压力很大,对各家贷款银行也有压力。因为贷款证反映企业贷款情况的同时,也反映出各贷款银行发放贷款的情况及好坏。如果某家银行的贷款到期收不回来,或几经展期,就说明这家银行贷款有问题,管理水平较低。因此,贷款证制约了各家银行不可滥发贷款,从而提高了整体信贷管理水平。
使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其三,贷款证可使信贷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由于企业每贷一笔款均要在贷款证上反映,贷款证可增加企业贷款的透明度;由于各家银行发放贷款都要在贷款证上登记,贷款证可增加专业银行之间的透明度;由于人民银行要发放、审查和管理贷款证,贷款证可增加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之间的透明度。其结果就促使各家银行按照经济效益原则和规模经济原则来发放贷款,从而可合理分配信贷资金,真正扶优限劣,保证重点,使信贷结构得到自动而合理的调整,也使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提供真实的信息
其四,贷款证可为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调控宏观经济提供大量真实的情况与信息。我们实行贷款证与建立深圳企业经济档案联系起来。具体做法是:企业申领贷款证须向人民银行提供六份证明文件和填写四张企业基本情况表,把这些内容按不同所有制和产业情况编号,输入计算机后,既可查找咨询,又可汇总分析,弥补我们金融统计中的不足,如关于信贷结构的统计等。这样,一方面解决了中央银行不能直接了解企业景气情况的问题,另方面可以通过审核与管理,掌握企业大量的经济信息。尤其是,这项工作专门由收集信息、研究宏观经济形势、为制定货币政策提供服务的调查统计处来承担,更容易发挥直接效用。
贷款证公布实施之初,我们曾担心各专业银行在执行上阳奉阴违,使一项好的制度事倍功半,流于形式。但实际情况是:贷款证不仅是深圳加强宏观金融、信贷管理的重要措施,而且直接关系到专业银行保护信贷资金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切身利益。因此,他们对这项制度热烈响应,积极支持。规定一经颁布,各家银行或开会或转发文件,进行贯彻落实。工商银行行长曾举着贷款证样本在会上说:“这是项非常好的制度,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为了使这项制度起好步,多数专业银行在布置工作时,要求基层行在发放贷款后影印该笔贷款在贷款证上的记录,并报分行备案。这样就堵住了发放贷款的基层行漏登问题。